“此子相貌不凡,来日功名必不在你我之下。”大金吾陆逸眯着眼,仔细打量着面前的小娃娃,对自己身边一位身着绯红斗牛服的内臣说道。

    那小孩瘦瘦小小的,却生得一副粉妆玉琢的面孔,玉雪可Ai,漂亮得不像话。

    “就是出身不大好,街面上的野孩子,连爹妈是谁都找不着,要不是刘公公从西南调运来的那批小孩路上Si了不少,着急抓人凑数,这来路不明的也进不了g0ng。”说话的内臣是司礼监的秉笔太监魏锦,年过半百,今年得圣上的恩宠,赐以斗牛服,又将这选拔小内侍进内书堂读书的差事儿交给了他和陆逸。

    司礼监每年都要选十四岁以下的内侍入读内书堂,说是选拔,不过并无yX规定,多半看眼缘和家里关系。

    陆逸微微一笑,道:“g0ng里三万内臣,有几个出身好的?就是魏公公您只怕也是出自贫寒人家,现在还不是斗牛玉带加身,深得圣宠。”

    魏锦面sE微变,却不便发作,y生生地挤出一个笑容来,陆逸故意视而不见,他再次看向那孩子,和蔼地问道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
    那孩子不答,一对乌黑的眼珠直直盯着面前这两个对他品头论足的人,目光中充满了警备。

    “说不定爹妈都没给取名儿。”魏锦见他不说话,嗤笑一声说道。

    “我叫萧珩。”那小孩突然开口道,声音r声r气的。

    “那两个字?”陆逸问出口后才觉得不妥,想他一个从小在大街上流浪的孤儿,怎么可能会认得字?

    果然,那孩子先是瞪大了眼睛困惑地看着他,随即粉nEnG的小脸皱成一团,苦苦的思索着。

    陆逸见状哈哈大笑,说道:“现在不知道没关系,等你进了内书堂,读了书,自然就会识字了。”

    一句话,便将这事定了。

    萧珩今年九岁,在同期同学中算小的,又长期流浪在外,饥一顿饱一顿,不光瘦弱个子也矮,上大课时他坐在后面先生基本就瞧不见他人了。

    不过这情况没持续多久他就成了众人瞩目的人物。

    萧珩在入学前不识字,不过他很快就发现了自己在读书上的天赋。内书堂的教书先生大学士陈山都惊叹,从未见过如此聪慧的孩童,过目不忘兼之才思敏捷,b之有史可载的那些神童可谓不遑多让。接着便连连叹息,可惜他却是个内侍。